近日,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出《关于加强遵守药品销售价格法规倡议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倡议书》”),旨在规范药品零售市场价格秩序。
据悉,已有51家连锁药店正面响应了《倡议书》,其中包括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、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、老百姓大药房连锁(上海)有限公司、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、叮当智慧药房(上海)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。
对于药品零售企业,《倡议书》在定价、降价、宣传3个方面给出规定:
1,定价: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,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;真实规范的标示所出售商品的名称、计价单位、价格等内容。
2.降价促销:降价销售的商品,要标清原价和现价,明示降价原因,保证原价真实、有据可查,不虚构原价;优惠促销活动要规范有序,杜绝恶意价格竞争。
3.广告宣传: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;涉及价格的销售术语和广告宣传内容真实,明确具体,不做虚假宣传,杜绝模糊用语误导消费者。
就《倡议书》各项规章制度,51家连锁药店一致表示将共同遵守,并且良性竞争。
业内人士指出,连锁药店“抱团”抵制价格战,正是近年来行业大环境对价格的影响所致。
01
政策直接调控
首先,最显而易见的就是政策对价格的直接调控。
例如,“带量采购”和“医保目录”这两个近几年绕不开的行业热点话题。
据统计,2018年以来,国家医保局连续三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,共纳入433种新药、好药,233个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50%。
2018年12月至今,国家集采已开展了五批,共218个品种中选,平均降幅最小在50%,最大在59%,而最高降幅均在90%以上。
此外,7月2日,国家市场总局公开了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按照价格法规定,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,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。药企通常都会涉及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,这也意味着该意见稿谈到的处罚规定同样也适用所有药企。
该意见稿提及的:低价倾销、价格歧视、价格串通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欺诈、抬级抬价、压级压价、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,均对药企适用。
该意见稿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价格管控,同样也对药企的价格策略起到重要影响。
02
线上市场经营困境
随着近年来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,“互联网+”模式的大范围推行,越来越多的药企开始往“医药电商”方向转变。
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国家密集出台政策促进互联网医疗的发展。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“不见面”购药服务,支持“互联网+”医疗复诊处方流转,在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、可靠的情况下,可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。
政策明朗叠加消费环境优化,医药电商呈快速发展态势。在这一背景下,资本竞相入局。2020年,中国医药电商领域共有9家平台获得融资,同花顺医药电商指数全年累计上涨201.71%。
但是,这些光鲜数字的背后,满是血淋淋地撕咬。
部分药企表示,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第三方O2O平台合作时,不仅无法掌握消费者的数据,还存在低毛利等问题。另外,第三方平台要收取10%以上的入驻费用、一定的配送费用,线上卖药的利润少之又少,为了抢占市场,不少地区连锁药店陷于“自杀式争夺”境地。
这种“赔钱赚吆喝”的恶性竞争是必不可取的,价格战的战场上,没有胜者!
03
成本控制
前有政策直接管控,后有环境趋势引导,药企的利润空间一减再减,在价格上做文章显然已不可取,控制成本将成为诸多药企的选择。
业内专家建议,为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,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:
● 在原材料方面,企业可以建立战略采购合作,或者与上游企业签署长期合作合约,使企业能长期获取价格低质量优良的原材料。
● 在生产方面,可以通过改进自身的生产工艺,降低生产过程原材料的浪费,提升成品数量与质量,降低能源损耗。
● 在仓储运输方面,可以通过合作共建仓储或外包运输等方式降低成本。
● 在销售方式方面,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线上销售,降低线下门店运营成本,增加销售渠道。
● 在业务往来方面,可以启用“线上”代替“线下”的模式,减免线下进行业务时所消耗的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。
以业务往来方面为例,药企之间进行业务往来,都少不了进行首营资料交换,传统纸质首营资料交换需要进行复印、审核、盖章、邮寄等步骤,操作繁琐,且需要在纸张、快递等方面消耗大量费用,疫情期间,还经常因部分地区的封锁,导致流程推迟甚至无法完成。
相比之下,大量药企选择通过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完成首营资料电子化,在线进行营资料、检验报告、合同等资料的交换,将原本要一个星期甚至15天走完的流程,缩短至几分钟。既不会因为疫情封锁区域而导致无法进行,又能够节省复印纸张、快递邮寄等步骤的成本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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