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药店被责令停业,只因销售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(牙炎用药),违反“禁售四类药”规定。
销售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,药店被责令停业
4月15日,中国药店微信公号报道称,一药店因卖了1盒人工牛黄甲硝唑,违反“禁售四类药”规定,直接被停业整顿。
据悉,该药店于8点销售一盒人工牛黄甲硝唑,并上传至监管平台,两个小时后,相关部门赶到药店,于是药店被停业整顿了。当天上午,本地另外一家药店也因销售相同药品被责令停业。
事发一周后,相关部门发布通报称,在全市药店暂停销售"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"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期间,某某大药房连锁仍然存在销售"四类药"行为,被责令整改,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。
需要关注的是,人工牛黄甲硝唑到底是不是“四类”药?药店和监管部门的看法不一。
药店认为,按照药品说明书信息,人工牛黄甲硝唑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、局部牙槽脓肿、牙髓炎、根尖周炎等。
而监管部门觉得,该药品主要成分“人工牛黄”有清热解毒功效,“甲硝唑”是临床常用的抗菌药,属于“四类”药范围。
尽管人工牛黄甲硝唑属于“四类”药范围,但它也有治疗牙炎功效,若是以“四类”药禁售处之,牙炎患者无疑会造成相当不便,而且牙炎症状也不同于新冠症状。
其实,不少药品有多重功效,如果以“四类”药标准去衡量,必会伤及很多“无辜”品种,继而给用药群众带来不小麻烦。比如,布洛芬既是感冒用药(“四类”药范围),也能缓解女性痛经症状;西瓜霜能治咽喉肿痛(新冠症状之一),也可以治疗口腔溃疡。
多地缺乏“四类”药目录
“很多药品与‘四类’药有着交集,不能简单地一棒子打死一批药。”某单体药店老板王建军对赛柏蓝-药店经理人表示,如果监管部门不出台具体的“四类”药目录,单纯靠“四类”药范围去执法,虽然提高了执法灵活性,但会导致药店因理解不合,出现“被违规”的状况,这对药店不公平。
赛柏蓝-药店经理人调查多名药店人得知,本地缺乏“四类药”目录是一种普遍现象。哪些“四类”药要下架禁售(登记上传),全凭药店经验判断。
试想一下,如果当地设有“四类”药目录,药店售药可以规避诸多不必要的风险,防疫工作也会更加精准。
既然如此,为什么许多地方没有实行呢?
“首先,政府部门传统的‘一刀切’思想在作祟,为了防疫,宁可‘错杀’一千,也不愿放过一个可能存在的风险。”河北药店老板唐仁谈到,‘四类’药范围更大,囊括的风险药品自然更多,‘一刀切’监管效率省事,但药店、患者就难免遭罪受苦。
“其次,有些地方监管队伍的药学知识水平不足,制定并更新本地‘四类’药目录有一定难度,如果强行出台,效果可能适得其反,增加药店防疫风险。所以,监管部门会把‘四类’药解释权交给药店市场,自己再跟着灵活调整。”唐仁说道。
药店防疫,不能单靠药店
“四类”药目录虽然如此重要,但药店防疫这面大旗不能只由药店扛着,药店、顾客、监管之间的防疫合作才是至关重要的。
比如,药店为什么不让卖“四类”药,监管部门应该带头向公众解释,更有公信力,这样一是减少药店的解释成本,二是可以威慑顾客不合理购药行为。
“我这边规定药店禁售‘四类’药,顾客来药店购买这些药时,药店会引导顾客前往医院,但不少顾客嫌麻烦,一般通过违规的私人诊所、药店来解决。”唐仁无奈坦言道,想让顾客合理购药,药店的引导作用非常有限,如果顾客通过其他渠道随意购买‘四类’药,其实对本地防疫工作非常不利。
另外,顾客之所以不愿去医院购“四类”药,主要是因为筛查耗费时间过长。
唐仁拿本地医院举例,如果患者上医院买药,一旦查出具有新冠相关症状表现,必须去发热门诊做筛查,而筛查观察时间一般长达24小时,即使是一个很小的病症,许多人认为筛查时间太长,表示不能接受。
“防疫政策是严的,但很难封住患者方便购药的实际需求,这两者在部分情况下显得比较矛盾。”唐仁指出,正是因为需求在,不少顾客在疫情期间更倾向网上购买“四类药”,毕竟目前线上药品监管相对比较薄弱。
(应受访者要求,王建军、唐仁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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